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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岭南优质”标识(LOGO)的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岭南优质”标识(LOGO)的公告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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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7-0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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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征集“岭南优质”标识(LOG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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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打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拟推出以产品、服务先进标准为核心的高端品牌项目——“岭南优质”产品/服务,旨在挖掘、培育全国知名、国际领先、消费者信赖的国家级乃至世界级高端质量品牌。

为了更好地展示“岭南优质”标识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内涵,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岭南优质”标识(LOGO)的活动。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30止。

二、征集内容

名称:岭南优质

英文:LingNan Superior Quality

缩写:LNSQ

三、征集要求

1.作品应契合“岭南优质”品牌功能定位,突出“岭南”元素,能够展现岭南地区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突出成就和文化传承,具有鲜明的岭南特色。

2.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公开发表,具有完备知识产权,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社会公序良俗。凡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征集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设计作品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和通过不同媒介传播。

4.所有提交的作品(LOGO)以图文形式需包含中英文名称,提交作品不少于2张。应征作品(LOGO)设计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包括图标电子版(AI或CDR矢量格式,文件小于8M;及JPG或PN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并附有创作思路、设计理念(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内涵注释(包含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等说明(500字以内),作品图片上任何位置不能出现姓名或机构名称。

5.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签字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6.凡入围应征作品(含最优作品)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所有,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有权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与整合,设计者必须配合进一步完善其提供的图稿,否则视为放弃入选。如本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本活动不接受AI(人工智能)作品、高度模仿作品作为参赛作品。

四、提交方法

所有投稿者应按要求填写《“岭南优质”标识(LOGO)设计征集信息表》(附件1)、《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附件2),并于2023年8月10日17:30前,连同投稿作品一同发送至邮箱:gqda201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岭南优质”LOGO征集+姓名+手机号”。每份作品对应一份征集信息表。

五、评选方法

征集时间截止后,由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和最优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公众号及网站公布。

六、奖项设置及后续服务

1.活动设入围奖3个,由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颁发荣誉证书;设最优奖1个,由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奖励金额均指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作品为单位名义投稿的,由获奖投稿联系人领取后自行分配。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投稿者自行承担。

2.最优奖作品需凭源文件签署著作转让合同,签订后续服务协议,完成“岭南优质”标识(LOGO)设计。最优奖获得者拒签著作转让合同、后续服务协议的,视作主动放弃奖励,最优奖按综合评分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作品以电子邮件先收到者为准。

2.应征作品须为首次投稿,且在本次征集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3.投稿者不向征集方缴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稿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获奖投稿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方完成著作权转让等相应协议签署、奖金发放、移交底稿和设计源文件移交等工作,该投稿作品及其相关资料所有权利均归属主办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拒签著作权转让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5.若最优奖作品存在抄袭、剽窃、修改、篡改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的,取消最佳作品资格,已发放奖金全额追回且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均由设计者自行全部承担。若因此给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造成任何损失的,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有权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内容的规定。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所有。

8.所有参赛者如需“岭南优质”简介,可自行通过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官网或搜索“广东质量发展”微信公众号查询。

9.提交投稿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10.如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人:董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6770

联系邮箱:gqda2016@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30

附件1《“岭南优质”标识(LOGO)设计征集信息表》

附件2《岭南优质”标识(LOGO)应征作品创作者(团队)承诺书》

 

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3年7月3日

相关文件

  • 附件1 :“岭南优质”评价工程标识(LOGO)设计征集信息表.docx

    大小:
    2023-07-03 21:18:29
  • 附件2:应征作品创作者(团队)承诺书.doc

    大小:
    2023-07-03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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