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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 分类:项目申报
  • 作者:秘书处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2-20 10:3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关于开展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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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府[2020]5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有效供给,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为加快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质量支撑,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质促会”)特启动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以表彰为质量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进一步遴选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卓越质量人物”是授予在本职岗位上为质量工作做出非凡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各行业质量工作者的个人荣誉。包括卓越质量领袖、卓越质量经理和卓越质量工程师三类,每届每类获奖者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20和50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公德;

2.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所在组织、所在行业和所在地区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卓越质量领袖评选条件

除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的高层领导,追求卓越质量,重视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所在组织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具有系统的质量管理思维,组织制定并推动落实组织质量发展规划;

3.重视培育组织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组织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

4.对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持续的质量提升以及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模式、工具和方法的创建和推广起主导作用,显著提升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5.积极参与质量理论方法的提炼总结,形成独具特色的质量方法论,积极参与重大质量活动,推广宣传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方法。

(三)卓越质量经理评选条件
卓越质量经理包括研发、设计、工艺、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经营管理者,除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具有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积极参与组织质量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大力推广并践行卓越的质量理念和文化,近三年所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在质量工作中积极推进改进和创新活动,组织并领导员工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素养和质量管理能力,打造独具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降耗、产品安全、质量理论方法的总结推广方面发挥重大有效作用,积极参与地区重大质量活动。

(四)卓越质量工程师评选条件

卓越质量工程师包括研发、设计、工艺、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一线质量工作者,除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秉承精益精神:崇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质量,认真敬业,恪尽职守,注重技能传承;

2.业务能力突出:在实际工作中善于创建或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及专业技术攻克解决质量难题,业务水平、工艺技术行业领先,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为组织的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影响做出突出贡献;

3.勇于创新创造:工作中善于创新创造,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素养和质量管理能力,形成各类质量创新成果和业务方法,并带动组织内的创新氛围、激发创造热情;

4.创造突出效益:坚持用户至上,追求卓越绩效,工作业绩突出,所做工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根据组织推荐、个人自愿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交至质促会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2021年5月,质促会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材料评审。2021年6月,质促会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者进行材料评审,形成材料评审结果。

(四)综合评价。材料评审结束后,综合材料评审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评审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产生卓越质量人物推荐名单。

(五)公示。2021年7月,质促会将卓越质量人物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7天。

(六)表彰。2021年8月,质促会组织召开卓越质量人物表彰大会,对获得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的个人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申报表(见附件);

(二)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个人参与制定的质量政策文本、个人荣获国家及省部级以上质量荣誉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gqda2016@163.com,邮件标题为“申报奖项类别+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材料纸质版需一式两份,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质促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婉莹 杨欣平

联系电话:020-88526770,18819492818,13422243503

联系邮箱:gqda2016@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86号701-9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附件: 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申报表

 

 

广东省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1年2月20日

相关文件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大小:
    2022-04-13 10:39:24
  • 附件:2021年度卓越质量人物申报表.docx

    大小:
    2022-04-13 10: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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